中国民航总局通知,自2015年1月5日起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调整为最高征收标准仅为每人30元人民币,最低降至10元。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第5次下调,调整后创近5年来新低。
具体调整为,购票日期自2015年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机票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30元下调至10元;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由60元下调至3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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